(bwin必赢2024年3月8日印发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学位授予、学位授权、学科管理等相关工作,规范公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《必赢bwin官方网站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(修订)》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规程。
第二章 组 织
第二条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-15 人组成,任期 3 年;设主席 1 人,副主席 1-2 人,配兼职秘书 1 人。分委员会主席由学院经理担任。
第三章 职 责
第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:
(一)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。
(二)审议本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规划。
(三)审定本学位点学士的申请材料,依据学校学位授予的实施细则,按照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。
(四)依据学校学位授予的相关文件,按照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建议。
(五)提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。
(六)受理有关学位的申诉、异议。
(七)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授权,研究和处理其他有关学位事项。
第四章 议事规划
第四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事规则:
(一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,每学期召开2 至 3 次全体会议。如遇特殊情况,由主席决定召开临时会议。
(二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研究作出学位授予、撤销及学科调整建议时,应通过会议方式进行,并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(不含三分之二)以上出席。经全体委员过半数(不含半数)以上同意为通过。
(三)凡因工作需要参加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的列席人员,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批准方可参加会议。列席人员可根据会议要求对有关议题情况做出说明。
第五条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,确实不能到会者,应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向分委员会主席请假。凡在一个任期内连续3次或累计5次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应予以调整,调整程序按照产生分委员会的正常程序进行。
第六条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,应自觉维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权威和声誉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未经授权,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内容。
第七条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,在参加会议讨论学位工作有关议题时,如议题涉及委员本人或直系亲属,应予回避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八条 本章程由bwin必赢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